2020-2021年第二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二)》实践教学通知

资讯来源:计算机工程系发布时间:2021-04-30点击量:338

一、实践时间:

2021年3月18日—8月30(不少于7天)

二、实践报告的提交要求

(1)实践报告要反映出亲自参加社会实践的真实情况,禁止任何形式的抄袭。实践报告可侧重写社会实践活动心得感悟,亦可侧重写某一方面社会调查。着重实践活动叙述,伴有理论综述,理论分析、活动总结、观点阐述等,可按照“实践目的、实践过程、实践内容、实践收获心得”的逻辑结构夹叙夹议进行撰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要求,请注意阅读)

(2)每篇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正文),须交打印版,除题目采用三号加粗黑色宋体字外,其余部分的字体及字号、行距等要求是:

字体:宋体;

字号:小四;

行距:1.5倍行距;

字体颜色:黑色。

(3)提供与实践活动相关的证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登记表》由学生所参与实践活动的单位或组织部门写出鉴定意见并盖章,在报告附录加入体现本人实践活动的照片每天至少1张,共7张)。此登记表中“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一栏字数不少于100字。此登记表原件与报告统一上交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阅。(详见附件四,请注意填写)

(4)实践成果装订顺序:封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报告、成绩评阅表、照片。(详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

(5)实践成果提交方式:每位同学将装订好的实践成果材料交给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负责清点,并在花名册上做好登记工作(已交的打√,未交的×)。后将论文报告和花名册一起装入档案袋(各班自备),档案袋封面及底部均要写明课程名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二)、年级、系、专业、班级、实收人数、联系人及电话。一并交给班级负责人(由班级任课老师指定)各系负责人在规定时间联系提前联系对应指导老师(详见附件七),上交档案袋。

三、实践成果提交时间: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二)提交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具体提交时间按照各班级指导教师确定时间)

(2)重修提交时间:5月24日14:00---16:30,提交到机北410并签字确认提交,未确认签字的视为未提交。

 

附件:

附件一 思想政治理论课(二)实践教学指导手册

附件二 2019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二)主题指南

附件三 实践报告封面

附件四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登记表

附件五 实践报告格式

附件六 评阅表

附件七 指导老师名单

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