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线上教学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系及教学单位: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门线上课程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真正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质量有保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线上教学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课程范围
开展线上教学的所有课程,请各任课教师提前做好充分的线上教学准备,学院将不定期开展线上教学督导检查。
二、线上督导检查重点
(一)依托各类专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1.是否已组群和所有学生建立了联系;
2.是否已在平台上发布公告,告知学生线上学习相关要求(线上学习纪律要求、线上学习考核要求、具体课程学习要求等);
3.是否已在平台上发布授课视频(任课教师本人的或引用其他教师的视频);或平台上直播授课;
4.是否已在平台上传课程PPT或其他教学资源;
5.是否已在平台上发布作业;
6.是否已在平台上布置单元测验;
7.是否在平台上的讨论区等模块组织学生开展讨论(2月17日暂不检查,后续检查);
8.任课教师是否按原定的上课时间在线上指导答疑。
(二)通过QQ群或微信群等其他数字软件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1.是否组群和所有学生建立了联系;
2.是否已发布公告,告知学生线上学习相关要求(线上学习纪律要求、线上学习考核要求、具体课程学习要求等);
3.是否已按原定上课时间开展线上授课直播;
4.是否已上传课程PPT或其他教学资源;
5.是否已发布作业;
6.是否布置单元测验(2月17日暂不检查,后续检查);
7.是否在线组织学生开展讨论(2月17日暂不检查,后续检查)。
(三)实践环节类线上教学课程
1.是否已组群和学生建立了联系;
2.是否开展专题网上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等;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否开展选题、网上调研等工作,是否开展线上指导和答疑。
三、线上督导检查人员
教务处工作人员、各系(教学单位)领导、各系(教学单位)秘书等。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学院抽查和各系(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各级督导检查人员根据各课程提供的课程平台、课程QQ群号、微信群号等开展线上教学督导检查。对于依托教学平台开设的课程,届时如因督查课程的需要提供一个学生的账户及密码的,请任课教师予以支持;各课程QQ群、或微信群等要接受督导员进入课程群督查的申请。
(二)每门课程(含实践环节类)的每位任课教师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开展线上教学第一次开课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包括线上教学的典型案例(须提供相应的过程记录截图、视频截图或小视频)等。自查报告上交各系(教学单位),各系汇总后须于2月24日(周一)16:00前提交教务处(联系人:姚东生)。若第二周才上课,这部分自查报告顺延至第三周周一(3月2日)上交,类推。
(三)教务处根据各系(教学部门)提交的“线上教学计划表”开展抽查工作。“线上教学计划表”中的组群方式(QQ、微信或其它)应体现群号,如“QQ群******”、“微信群******”,请大家予以完善。
(四)学院将根据抽查及教师自查报告检查教师线上教学质量,并根据线上开课方式及教学质量对本次线上教学的课程确认并追加教学工作量。确保学生学有所获,教师教有所得。
附: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11日